
委托人在20XX年X月与案外人签订《房产转让协议》,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并完成补交地价手续,但案外人却拒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房产所有权始终无法转移,委托人陷入困境。在这绝望时刻,案件被送到了来自广东汕头的章世铿律师手中。2016年开始执业的章世铿,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超100件。
章世铿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梳理。他仔细核实了委托人提供的《房产转让协议》、购房款收据、补交地价相关票据及房产证等核心证据。凭借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的丰富经验,章世铿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委托人已依约履行主要付款义务且完成划拨房产过户的地价补缴手续,而案外人拒不配合过户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随后,章世铿律师拟定了诉讼方案,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他明确提出确认协议有效、判令案外人协助过户、由案外人承担诉讼费的三项诉讼请求,并依法向法院提交了委托人身份证明、案外人身份信息、《房产转让协议》、付款收据、补交地价凭证、房产证等全套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案件事实及委托人的诉讼主张。
案件立案后,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庭审中,案外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章世铿律师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清晰阐述案涉《房产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委托人已全面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案外人作为出卖人,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是其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其拒不配合的行为严重侵害委托人合法权益,法院应支持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结尾: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章世铿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缺席判决。确认了《房产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判令案外人协助委托人办理过户手续,且全部诉讼费用由案外人承担。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成功实现了从过户受阻到顺利解决的逆转,而这背后离不开章世铿律师的专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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