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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当开发商以购房者未签订正式合同为由主张要约撤销时,常规的处理思路多是围绕双方沟通记录、通知送达等证据来判断要约是否有效撤销。一般会着重审查开发商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其多次催促购房者签订合同,以及购房者未签订合同的原因是否合理。若开发商能证明其已尽到通知义务且购房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那么很可能会支持开发商要约撤销的主张,购房者可能面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仅能收回购房款本金,甚至还可能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然而,在这起由王菲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她选择了不同的路径。王菲律师精准抓住合同效力核心,驳斥原告“要约已撤销”主张,成功论证《XXXX售房合同》合法存续、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她没有局限于常规的证据审查,而是深入剖析合同本身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她采取策略性反诉,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等。
按照常规路径,可能的结果是法院确认开发商要约撤销有效,购房者无法获得房屋,只能拿回购房款本金,并且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用。但实际结果是,经法院主持调解,确认合同解除,开发商全额返还购房者13.8万元购房首付款,若未按时足额履行,购房者可就剩余全部款项以及利息(自202X年12月31起开始按LPR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常规结果相比,购房者不仅全额拿回了购房款,还获得了利息保障,规避了执行风险,实现了利益最大化。王菲律师拥有多年执业经验,在处理此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展现出了独特的专业能力,为客户争取到了远超常规预期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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