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2月,天色已晚且伴有小雨,能见度较差,在南京某项目工地,张X雇佣的挖机驾驶员操作不当,挖机抓斗将机前工谈X碰伤。事故发生后,各方就前期医疗费达成初步调解协议,然而后续误工费、营养费等赔偿事宜却陷入僵局。谈X曾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确认劳动关系、申报工伤,均未取得理想效果。在此情况下,谈X委托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代理健康权纠纷诉讼。
刘智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服务于江苏南京地区,是法佑化成律师团队负责人。他拥有法律和化学复合教育背景,还持有化工检验检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专业资质,在处理涉及技术、安全、环保的专业性法律事务中优势显著。执业至今,他承办了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公司商事、婚姻家事等多个法律领域经验丰富。
接受委托后,刘智律师立即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包括接处警工作记录、就医诊疗材料、人民调解协议书、劳动关系诉讼判决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同时,刘智律师协助谈X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司法鉴定。经鉴定,谈X构成九级残疾,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也得以确定。
庭审中,被告某某公司和张X相互推诿责任。某某公司辩称谈X受雇于案外人,自己无过错,仅应由张X赔偿;张X则主张挖机及驾驶员受某某公司管理调度,事故后果应由某某公司承担,还申请追加案外公司及个人为共同被告。面对二被告的抗辩,刘智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发表核心代理意见。他指出,张X作为挖机驾驶员的雇主,应对雇员提供劳务致人损害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某某公司作为工程施工管理方,在不利条件下仍要求施工,对施工安全未尽到合理管理义务,且存在选任、指示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谈X的损害后果系二被告的过错行为共同导致,二被告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各项赔偿主张均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计算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应予支持。
最终,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采纳了刘智律师的部分核心意见,依法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张X承担60%赔偿责任,某某公司承担20%赔偿责任,谈X自行承担20%责任,二被告合计赔偿谈X20多万元。刘智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谈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体现了他“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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