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女士和B先生在2020年登记结婚,婚姻期间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的。2024年8月,B先生和C女士好上了,他瞒着A女士,通过微信转账、消费等方式给C女士转了不少钱。A女士发现后,多次找C女士协商还钱,却没有结果,这才委托律师维权。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容易犯口头协商、证据留存不足的错误,这就给后续维权增加了难度。
云南德宏州的张雯雯律师介入后,开始了一系列工作。她第一时间指导A女士收集证据,先是调取了A女士和B先生的结婚证、身份证明,以此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属。接着,她指导A女士固定B先生和C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合照、开房记录、微信转账明细、消费凭证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两人的婚外关系和赠与事实。同时,还收集了A女士因婚外情导致精神损害的就医记录等证据。
在庭审中,面对被告“原告非适格主体”的抗辩,张雯雯律师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强调A女士作为共有权人的主体地位。针对赠与金额的争议,她逐一核对转账记录,剔除被告主张的无依据抵扣项,还反驳了被告将医疗费用、补偿款与赠与款混淆的主张。在法律适用上,她援引《民法典》相关条款,主张婚外赠与因违反公序良俗及侵害共有财产权而无效。为了更好地维护A女士的权益,张雯雯律师还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雯雯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赠与合同无效,认定B先生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C女士的行为无效。法院核定B先生累计向C女士转账XX万余元,扣除一些合理支出后,判决C女士返还A女士XX万余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由C女士按比例承担。
在这个案子中,张雯雯律师通过精准的证据梳理和法律适用,成功维护了A女士的财产权益。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婚内财产赠与纠纷,首先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不要轻易删除。最重要的是,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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