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办理此案时,李威律师以精细化证据审查为核心竞争力的办案风格体现得淋漓尽致。他紧扣证据不足这一关键点进行辩护,精准论证当事人无主观明知、无非法获利且系自首初犯。他指出赵X无任何主观恶意和非法获利的犯罪意图,与上游无任何联系,关于“可能涉嫌洗钱”的陈述仅是一种顾虑,尚达不到明知的程度,无任何的非法获利,通过其本人银行卡转移的资金只有两笔,涉案金额相对较少,且主动自首,无违法犯罪记录,并且是初犯,悔罪态度较好。
李威律师长期认为,在刑事辩护中要紧扣证据和法律规定,不放过任何一个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他在辩护中提出,综合全案因素考虑,为兼顾社会效果,应适用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建议对赵X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最终,律师辩护意见被采纳,检察院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本案无罪辩护成功。
再看另一起涉网犯罪案件,被告人齐X等人利用查号程序、抢号程序在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为他人抢注车牌号获利。陈X因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抓。李威律师在法院阶段介入,仔细阅读卷宗并询问当事人软件运行模式,发现软件实际是模拟人工,未实质侵入系统,社会危害性低。最终成功推翻检察院三年六个月实刑量刑建议,为当事人争取到数罪并罚适用缓刑的轻判结果。
还有陈X被指控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一案,陈X因邻里纠纷剪断被害人车辆刹车软管被抓。该罪起步刑三年以上,且陈X有前科,增加了缓刑难度。李威律师通过促成赔偿谅解、依法认定自首,结合案件起因、无危害后果及前科非累犯等情节全力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并顺利获释。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刑事犯罪案件情况复杂,风险众多。在面对刑事指控时,当事人可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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