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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4日,被告人黄某某伙同他人以驾车“碰瓷”方式敲诈勒索,迫使被害人交出5600元现金。2019年3月18日,保康县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黄某某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有车辆照片、归案经过、被害人陈述等诸多证据。辩护方面临的困境是如何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为黄某某争取从轻处罚,且提出其为从犯的观点需有证据支撑。
翻到案件证据材料时,执业6年的李梦月停住了——她此前处理过几十起刑事犯罪案件,深知在共同犯罪中认定从犯需有强有力的证据支持。李梦月意识到不能仅依据当事人陈述,必须深入分析证据链。她开始运用自己总结的“证据链筛析法”,即对案件中的各类证据进行全面梳理,从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入手,逐一排查,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
李梦月建立了该领域近三年的裁判文书数据库,从中总结出常见的证据漏洞和辩护要点。她将这些要点整理成一份《刑事辩护证据审查清单》,在本案中,她依据清单对证据进行细致审查。同行常见的处理方式可能只是对证据进行简单梳理和质证,而李梦月通过“证据链筛析法”,深入挖掘证据背后的逻辑关系,发现了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节。
虽然在本案中,李梦月提出黄某某系从犯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她提出的黄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全部退赔被害人损失可从轻处罚的意见被法院采纳。李梦月将“证据链筛析法”应用于多起刑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她正在把这套方法进一步完善,计划整理成一份《刑事辩护证据审查手册》,与同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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