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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想不到,一家大型央企也会在工程款问题上“栽跟头”。这家央企承接工程后,把工程交给了实际施工人吴XX,还让吴XX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合同。后来,央企以付款超合同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和吴XX返还“超付工程款”。吴XX这边经人介绍,找到了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的陈颖律师。
你可能会想,这有什么难的?不就是按照合同算钱嘛。但问题在于,吴XX虽然名义上借用劳务公司签合同,实际上是他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等,是包工包料承接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央企拆分合同的方式并不能改变吴XX是实际施工人的事实。律师接手后,先做了几件实在事。
陈颖律师围绕案件真实施工关系展开举证和论证。她指出吴XX的实际施工情况,说明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真实主体是央企与吴XX,劳务公司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
还有个类似的事儿。张XX涉嫌诈骗类犯罪,被江苏省南通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陈颖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她通过会见当事人、查阅卷宗、参加庭审,围绕张XX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退赃退赔等情节展开充分辩护。她提出张XX并非主犯,且积极退赔、认罪悔罪,具备适用缓刑条件。最终,法院采纳相关辩护意见,判处张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还把原拟判处罚金12000元降低至6000元。
判决下来后,吴XX把相关合同和判决书收在了一起,他说以后再遇到工程上的事儿,心里也有底了。张XX从看守所出来后,对未来也有了新的打算。陈颖律师依旧秉持着她的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新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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