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秀芳律师就职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担任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汇业建工委委员,执业以来成功处理上百件案件。在劳动法领域,她精准把握相关法律,为劳动者争取权益、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民商事合同领域,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商业利益;婚姻家事领域,以专业理性态度处理相关事务,给予当事人情感支持。
朱秀芳律师在劳动纠纷领域有着显著优势。她深知处理劳动争议,证据是核心,指导当事人全面留存关键材料,精准界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吃透各类款项计算标准。坚持调解优先,高效平衡双方诉求,调解不成则制定靶向诉讼策略。在民商事合同领域,她注重合同起草审查、履约风险管控等,为当事人维护交易安全。婚姻家事方面,她以专业理性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等事务,给予当事人人文关怀。
下面来看朱秀芳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劳动纠纷案例。这是一起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缪某某的劳动争议纠纷,朱秀芳律师作为缪某某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2025年2月27日,缪某某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2025年3月4日,公司向缪某某发送《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于2025年3月5日终止劳动关系。缪某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向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求包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公司不服诉至法院,主张缪某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公司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情形,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合法。
该案件存在多个难点。一是公司提出多项解除事由,需逐一反驳。二是要证明公司解除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三是需清晰区分合法解除与违法解除的法律边界。
朱秀芳律师的策略明确。依据法律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辞退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律师指导当事人梳理劳动合同、《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工资支付记录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针对公司主张的解除事由,逐一收集反驳证据。庭审中,围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结合证据驳斥公司的解除事由,清晰阐述违法解除的法律依据与事实理由。
最终,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公司主张的各项解除事由均缺乏充分事实与法律依据,构成违法解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缪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对于劳动者而言,遭遇用人单位单方辞退时,要注意留存关键证据,明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公司解除事由缺乏依据,可依法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秉持审慎态度,明确解除事由并留存充分证据,避免因违法解除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为类似劳动争议中的劳动者提供了维权思路,应聚焦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通过充分证据驳斥公司的不当理由,借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纠纷案件数量众多,此类案件的处理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在逐步提高。朱秀芳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诉讼策略,成功处理劳动纠纷案件,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她始终秉持执业理念,为劳动者维权撑腰,为企业筑牢用工合规防线,让每一起劳资争议都得到公平高效的化解。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