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四川省宜宾市,被告人冯X在担任某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感谢费共计7.5万元,公诉机关以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这一指控让冯X面临着可能的实刑处罚,其生活和未来陷入了巨大的困境。此时,四川宜宾贾超颖律师接受委托,为冯X展开辩护。
贾超颖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且在2007年就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曾先后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和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实习,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刑事案件办理技巧。他秉持着“律师的价值源于精湛的法律服务,律师的职责体现于尽职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
在接手冯X受贿案后,贾超颖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诉讼各阶段执业经验,迅速投入到案件的研究中。他仔细审查案件细节,发现部分款项(3万元)存在争议。贾超颖律师认为被告人未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仅未设置障碍,这部分款项不应构成受贿。同时,他还注意到被告人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社会危害性较小。在与被告人及家属沟通时,贾超颖律师充分了解并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和疏导,让他们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在庭审中,贾超颖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提出了全面的辩护意见。他指出被告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或坦白,且认罪悔罪态度好,工作表现优异,建议免予刑事处罚。虽然法院未采纳部分款项不属受贿及构成自首的意见,但认可了被告人如实供述、认罪悔罪、退缴全部赃款等情节,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退缴的7.5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在贾超颖律师等辩护人的努力下,被告人避免了实刑执行,体现了对被告人从轻处理的裁判效果。贾超颖律师不仅在这起受贿案中展现了专业能力,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千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千余件,专精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及侵犯财产犯罪等多种类型案件。他还曾获得2018年度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的荣誉,并且长时间在宜宾交通广播电台做客《律师在线》节目,在当地法律界有着良好的口碑。他熟悉并实操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国家赔偿、刑事申诉、刑事案件执行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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