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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在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原告李XX与被告吕XX因离婚产生纠纷。原告与被告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被告主张子女抚养权及相应的费用支付,双方对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也需明确。
接手本案的,是2018年开始执业的律师顾丽媛。该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怀疑双方提交的证据是否真实且全面反映情况。她首先逐页翻动双方提供的财产证明文件,包括房产、银行账户流水等,仔细查看每一笔资金的流向和用途。接着,她对比了子女生活费用支出的相关票据,制作了《费用支出对比表》,以确定实际的抚养成本。同时,她致电子女所在学校,核实教育费用的具体情况。
经过查证,律师发现双方提交的证据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用方面没有明显的逻辑矛盾和程序违法点。最终,在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确定子女随被告生活,原告支付生活费,双方各承担一半教育费、医疗费,原告享有探视权,且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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