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顾X接到劳动仲裁立案通知时,心中五味杂陈。2018年3月10日,他入职某时尚公司,签订了三次劳动合同,原本工作也算稳定。然而2021年4月1日,公司突然要求将他的工作地点从江夏调整到黄陂。这一变动让顾X的上下班时间增加了2-3小时,路费也增加了20多元,且公司没有任何关于工作时间、交通费和工资方面的补偿。
无奈之下,顾X找到了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的李红丽律师。李红丽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律所党支部副书记。她拥有工科与法学双重教育背景,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此前,她曾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年均办案近百件,尤其擅长劳动纠纷案件。
李红丽律师在接触顾X后,仔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敏锐地发现,公司未经与顾X协商一致,单方通知调岗,这种调岗属于不合理调岗。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指导顾X以“拖欠疫情期间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且单方调岗变更工作地点”等原因,向公司邮寄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随后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李红丽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她深知在劳动纠纷案件中,证据链的拆解和程序辩护至关重要。她收集了顾X的工资组成结构、工作地点变更前后的相关证据,包括上下班时间和路费的变化等。她此前处理过许多类似的劳动纠纷案件,对于这类案件的关键要点把握得十分精准。
2021年5月6日,顾X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过程中,李红丽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力地阐述了公司调岗的不合理性。她指出,虽然公司有自主经营权,但此次工作地点的调整没有搭配合理的工作时间调整及交通费补贴等措施,顾X有权提出离职并获得经济补偿。
最终,仲裁裁决支持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9410.33元。在这个案件中,李红丽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为顾X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她连续三年获评“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还在2024年6月获评“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并受聘第七届武汉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这些荣誉正是对她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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