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职年份]年[入职月份]月,委托人入职某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双方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然而自[欠薪起始年份]年[欠薪起始月份]月起,公司开始长期拖欠委托人工资,还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
委托时,委托人掌握着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材料,但缺乏能直接证明公司违法的关键证据。当时委托人面临着工资无法追回、社保权益受损的紧迫风险。
叶文晖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典型的劳动争议纠纷,决定选择仲裁途径解决问题,优先处理确认劳动关系和追索拖欠工资的问题。
律师团队展开了一系列具体动作。首先,他们仔细梳理了委托人提供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据链,以此锁定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及欠薪事实。接着,进行法律检索,精准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为后续的抗辩做好准备。之后,针对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组织证据进行应对。
在仲裁过程中,公司提出“委托人自行离职”的关键抗辩。对此,律师团队依据之前找到的法律规定,指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即构成违法,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庭审成为了案件的转折点。律师团队围绕“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欠薪金额的确定性”“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三大核心争议焦点展开充分举证质证。他们用扎实的证据和准确的法律依据,说服了仲裁庭。
最终,仲裁机构经审理,全额支持了委托人的仲裁请求。确认委托人与公司于[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裁定公司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委托人支付拖欠工资[具体金额]元;裁定公司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委托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元。
案件收尾后,在裁决生效后的第十天,委托人收到了公司支付的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委托人对结果表示满意,对叶文晖律师团队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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