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劳动纠纷或者其他商业纠纷中,仲裁或者法院作出裁决后,会向当事人送达裁决书。可有时候就会遇到公司拒绝接收裁决书的情况,这可让不少人犯了难。裁决书送不出去,当事人心里就像悬着一块大石头,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办,会不会影响裁决结果的执行。其实,公司拒绝接收裁决书并非无计可施,接下来就来详细说说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一、了解送达方式及意义
送达裁决书是确保当事人知晓裁决结果的重要程序。根据法律规定,送达方式有多种,常见的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直接送达是最理想的方式,即由送达人员直接将裁决书交给受送达人。但当公司拒绝接收时,就需要考虑其他送达方式了。比如在某劳动纠纷案件中,仲裁委工作人员前往公司送达裁决书,公司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拒绝签收,这时候直接送达就行不通了。
二、留置送达的操作要点
当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可以采用留置送达。具体操作是,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还是上面那个劳动纠纷案例,仲裁委工作人员在公司负责人拒绝签收后,邀请了公司所在街道的工作人员到场见证,在送达回证上记录好相关情况,然后将裁决书留在公司,同时进行了拍照记录,这样就完成了留置送达。
三、邮寄送达的注意事项
邮寄送达也是一种常用的方式。在邮寄时,要选择合适的快递公司,并在快递单上注明“裁决书”字样。同时,要保留好快递底单和查询记录,以证明已经进行了送达。如果快递公司反馈收件人拒收,也可作为送达的证据。例如,某商业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公司送达裁决书,在快递单上详细写明了文件内容,公司拒收后,法院凭借快递的拒收记录认定已经完成送达。
四、公告送达的适用情况
如果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就可以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需要在指定的报刊或者其他媒体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的期限后,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一般较长,通常为六十日。比如,某公司下落不明,仲裁委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送达裁决书,就只能通过公告送达,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六十日后就视为裁决书已经送达该公司。
公司拒绝接收裁决书虽然会给送达带来一定的麻烦,但通过合理运用各种送达方式,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送达完成后,当事人就要关注裁决书的生效时间和执行问题了。如果公司不按照裁决结果执行,当事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帮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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