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王X,是南通市某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3年,他和公司一名高管因销售提成问题产生劳动争议,多次协商都没结果。这名高管一气之下,向税务机关实名举报,还提交了公司近三年未开票收入记录、私人账户收款记录等材料,指控王X偷逃税款。
税务机关立案稽查后发现,该公司在三年间通过私人账户收取货款,未如实申报销售收入,累计偷逃税款400余万元,占应纳税额比例超过30%。根据《刑法》规定,逃税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24年初,税务机关把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王X因涉嫌逃税罪被刑事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王X是否能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王X的行为是否构成逃税罪。法院查明,有税务机关的稽查证据显示,公司通过私人账户收款、未如实申报销售收入,累计偷逃税款400余万元,占应纳税额比例超过30%。王X家属主张王X是因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漏税,并非故意逃税。但法院最终认定,王X的行为已构成逃税罪,因为证据确凿,他的公司确实存在偷逃税款的事实。
第二,王X是否符合不予起诉的条件。王X家属认为,王X是初犯,案发后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认罪态度良好,符合不予起诉条件。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X虽构成逃税罪,但案发后已全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且系初犯、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王X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最终,检察院决定对王X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王X于2024年5月获释,公司经营未受实质性影响。该案中,王X及公司共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近700万元。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企业经营者一定要重视税务合规,别把公私账混在一起,不然很容易出问题。要是和员工有劳动争议,得及时解决,别让矛盾升级。一旦涉嫌逃税犯罪,要赶紧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这是争取不起诉的关键。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也要有基本的法律意识,避免因为不懂法而犯错。
结尾
这起逃税案中,王X虽构成逃税罪,但最终因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等因素,获得相对不起诉处理。这也给企业经营者敲响了税务合规的警钟。
叶伟佳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执业两年多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正是这些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迅速梳理案情,明确法律后果,找到补救办法。他指导王X家属补缴税款,与检察机关积极沟通,最终为王X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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