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2月2日晚上9时许,林XX在广州市酒后驾驶小型客车回到中山XX,倒车时车辆碰撞水泥柱致车辆损坏。随后,林XX因保险纠纷被接警赶来的公安人员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57mg/100ml。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李桂英律师接受委托,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
争议焦点一:鉴定的乙醇浓度能否反映驾驶时情况
法院查明,林XX于2023年2月2日21点30分左右结束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而抽取血样的时间是2023年2月3日1时左右。林XX一方主张,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乙醇浓度不是醉酒驾驶行为发生时提取的,该鉴定的检验结果只能反映其驾驶结束后数小时以后的血液中乙醇浓度,不能排除驾驶结束后饮酒增加了酒精浓度的可能性。法院最终认定,该鉴定结果不能准确反映林XX驾驶时的酒精浓度。
争议焦点二:停止驾驶后是否再次饮酒
从律师阅卷的卷宗内容中,可以基本确定林XX停止驾驶行为后,在家有再次饮酒行为。林XX一方认为,这使得抽取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准确。法院认同了这一观点,认为该因素影响了血液酒精含量的准确性。
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认为中山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林XX作出不起诉决定。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获缓刑
2022年5月16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张X、艾X驾驶面包车到市东区银通街附近,撬开电信井井盖,剪断电缆线并盗走,造成该二条电缆承载的固话业务全部中断共896户720分钟,宽带接入型业务全部中断226户约720分钟,经鉴定损坏价值人民币39480元。作案后,二人将电缆线出售并分赃。案发后,公安机关缴获赃款及作案工具,破案后赃物缴回并发还给被害单位,张X、艾X分别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案件将移送到检察院时,艾X委托李桂英律师为其辩护。
争议焦点一:艾X的主观故意
法院查明,艾X是市网建公司外包的布线施工人员,在以前的工作过程中发现事位置有断的电缆线,因经济困难而动了偷盗的想法。艾X一方主张,其实施偷盗行为时,并不知道电缆是正在使用中的电缆,主观上只是偷盗没有使用的(断头)电缆。法院认为,从艾X的工作背景和行为过程来看,其主观故意更倾向于偷盗而非破坏公用电信设施。
争议焦点二:损失明细的客观性
中国XX公司城区分公司提供了损失明细。艾X一方认为该明细不具有客观性,不能真实反应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危害结果。法院审查后,认同了这一观点,认为该明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后,最终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建议对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对艾X适用缓刑。案件在开庭审理阶段,辩护人继续为当事人提出酌定、法定的从轻的量刑情节,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决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法律建议
从这两个案件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证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通过专业的分析和辩护,为你争取更有利的结果。同时,当事人也要积极配合律师,提供真实的情况和信息,以便律师更好地为你辩护。
结尾
在这两个案件中,李桂英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林XX醉驾案因证据不足获得不起诉,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更改罪名并获得缓刑。李桂英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三百余件。她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处理复杂的刑事案件时格外从容。在这两个案件中,她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争议焦点,准确找到案件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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