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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桑XX基于信任买入该公司股票,后因虚假陈述暴露股价下跌而受损。桑XX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及其团队,将A公司、XX公司等四被告告上法庭,索赔12034.04元。徐晓律师2006年执业,执业至今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数千件。
案件核心争议众多,被告主张诉讼时效应从2019年5月27日起算,至2022年5月27日届满,桑XX起诉已过时效。徐晓律师团队首先逐页审查桑XX的交易记录,发现其买入卖出时间与虚假陈述行为高度关联,初步验证了因果关系,这为后续确定索赔范围奠定基础。接着,详细核对行政处罚决定书,锁定虚假陈述实施日和揭露日,明确了诉讼时效起算点的关键信息。然后,调取桑XX与证券经纪人的微信记录,查找关于该股票投资的沟通内容,未发现提前知晓虚假陈述的迹象,进一步支持了索赔主张。
徐晓律师时,就已比对过上千份类似的交易文件。面对诉讼时效问题,他团队申请调取上海疫情期间的气象数据,以辅助证明封控情况的真实性。又持调查令调取证券营业部的入库系统数据,核实桑XX的交易情况是否受疫情影响。还调查了桑XX所在单位的考勤记录,证实其在封控期间无法正常出行。最后,对部分关键文件进行笔迹鉴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徐晓律师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他团队成功向法院提交桑XX因上海疫情封控的证明,主张诉讼时效顺延获法院采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桑XX绝大部分请求,A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12018.42元及佣金、印花税损失15.62元,XX公司等被告按比例承担连带责任,实现全额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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