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案件发生在装修施工中,工人高处坠落导致多级伤残,工人起诉索赔80万余元,主张与定作人是雇佣关系,要求定作人承担全责赔偿。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究竟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这将决定定作人承担责任的比例。
工人最初掌握的证据主要是在定作人的场地工作受伤这一事实,但缺失能证明雇佣关系的关键证据,比如明确的雇佣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能直接体现雇佣关系的材料。
李凯杰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收集双方关于装修工作的沟通记录,包括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以证明双方是就装修工作整体达成合作,符合承揽关系的特征。其次,调查工人的工作模式,发现工人自带部分工具,且工作时间、方式相对自主,这也是承揽关系的重要体现。同时,针对工人自身过错方面,律师收集了现场照片、证人证言,证明工人无相关资质、未佩戴安全装备、踩踏危险玻璃等自身重大过错行为。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对方质证称工人是在定作人的场地工作,应认定为雇佣关系。李凯杰律师回应,虽然工作地点在定作人处,但工作模式、报酬支付方式等都符合承揽关系的特征。对于工人自身过错,李凯杰律师指出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应减轻定作人的责任。针对工人提供的单方鉴定、异地治疗费用等,律师也进行了严格质证,指出其不合理性。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为承揽关系,定作人仅承担20%选任过失责任,判决赔偿14万余元,赔偿金额大幅降低。
李凯杰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采用了多方面的方法论。一是优先核查法律关系相关证据,通过收集沟通记录、工作模式等证据,准确认定法律关系;二是关注当事人自身过错证据,收集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为减轻责任提供依据;三是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严格质证,剔除不合理部分,确保赔偿金额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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