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探视权书面申请具体指的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起诉探视权书面申请具体指的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自己可以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法律上的申诉,能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

{ArticleTitle}

起诉探视权书面申请具体指的是什么

诉状与正常诉讼一致 不是起诉法院 是到人们法院起诉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探视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特征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

探视权是没有获得抚养权一方的合法权益,所以自己要学会合理的处置,这样就可以减少自己的在程序上的操作失误,以及孩子权益维护上的有效帮助,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支持会有一定的法律限制,所以有关的当事人要多加注意。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2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起诉探视权书面申请具体指的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33****4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3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1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6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1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87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5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2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6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6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8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3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泰州177****968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258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1****152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事起诉状子女探视权具体指的是什么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探视权的特征具体是什么
探视权的特征: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猥亵罪具体指哪些方面?
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违背他人意愿,强制猥亵他人从而构成的犯罪就属于猥亵罪。如果被猥亵的是儿童,那么不管采取的猥亵方式是什么,都有可能会构成猥亵儿童罪。对猥亵罪具体指哪些方面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双方离婚。家里有两个小孩,男孩跟着他父亲,但我也要将常去看看他,法院判探视权隔周一次怎么执行
[律师回复] 第
一,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当然,如果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约定为轮流直接抚养,那么这种规定也会随着轮流抚养孩子发生变化。
  第
二,这一规定将对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孩子心理上给与一定的心理、精神抚慰,但是,人的心理成长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并不能一概而论探视是必须的。相比较而言,孩子成长所需要的物质生活需要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法律规定了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是一种义务,而没有将探望权规定为义务。作为权利规定的后果,权利人可以对权利作出处分,也就是可以选择探望,也可以选择不探望;可以选择探望的方式、时间、频率等。
  第
三,法律将探视权规定为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协助义务。这一规定一层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有权利主体必有义务主体。二是这个义务内容是“协助”,并不是探望权的全部,协助义务是一个相对较软的义务,不会给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增加负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孩子的探视方式具体是什么
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不过具体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实践中,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行使探视权:1、见面;2、短期生活在一起;3、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4、共同进餐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探视期间是指第四次去看守所探视日间吗?
[律师回复] 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容许见任何人。已经判决正在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 审判之前是只能律师会见,家属朋友均不能探望。家属朋友可以写信,但信件的内容全部要经过管他的管教检查,所以要保证信件内容与案件无关才能寄到他手里。可以寄东西也能收到,但寄的东西不能有金属配件在上面,所送去的东西也不能有要有扣子、拉链、绳子之类的东西在上面,如果有,干警会剪掉再接收,有的甚至当场就会拒收。另外你们还可以给他打钱,在内需要用钱,日常用品及要加菜都需要用钱购买,钱在里面很安全,是上在一个专门的账户里面,别人拿不到的。人到以后,律师能见当事人,在时家属要到判决刑生效后才能探视,生育刑期超过3个月的探视完后就会送到,在那里就按规定一个月能见1-2次了。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指定监视居住能探视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指定监视居住能探视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朋友和他老婆离婚了,现在他老婆想再婚,但是由于孩子的限制,所以想放弃探视权,请问下离婚 可以放弃探视权吗?
[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协议可以放弃探视权吗,有以下解释: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子女关系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基本原则。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不仅仅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不是离婚双方之间可以自由处分的权利义务。因此,涉及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的权利义务内容,如探望权等,离婚双方是不能作任意处置的,即使进行了处置,这种处置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性质上没有发生改变,只不过双方行使这种权利义务的方式有所不同,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通过具体和直接的照顾、教育等抚养行为来实现和履行其对子女的抚养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利和抚养义务,则主要通过探望和负担抚养费等方式来实现和履行。因此,离婚双方是无权通过协议方式自行放弃对子女的探望权的。不仅如此,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对方实现和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权利义务行为还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另外,从婚姻法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规定的措辞来看,探望权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存在可以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的可能。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6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闺蜜和她老公结婚五年后由于性格不合两个人决定离婚了,她们有一个三岁的女儿,法院判给了闺蜜,我想咨询一下法院对探视权怎么判有哪些具体规定
[律师回复]
1、【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起诉探视权书面申请具体指的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