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凤东律师于2023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领域。在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中,他展现出了出色的证据处理能力。
这起案件的原被告分别是患者B家属和哈尔滨某医院,争议焦点在于院方是否存在诊疗过错,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认定、计算方式和精神抚慰金是否按责任比例折减。
患方最初掌握了患者在多家医院的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证据,但对于院方的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缺乏有力证明,且在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认定方面证据不够充分。
姚凤东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全面梳理了患者先后在哈尔滨、北京四家医院就诊的各阶段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以此证明院方延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及错过肝移植时机。同时,他及时申请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意见认定院方存在多项过错、原因力为同等原因,为索赔奠定了核心依据。针对院方提出的“未做劳动能力鉴定”“有农田出租即有生活来源”等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抗辩,律师充分运用村委会、镇政府证明及病历材料,说服法院认定父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并正确计算生活费。
在庭审中,院方对鉴定意见提出质疑,律师协助鉴定机构出具异议回复函,并依据相关规定成功抗辩院方重新鉴定的申请,维持了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对于院方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主张,律师运用证据进行有力反驳。
一审法院判决院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41,919.5元,同时院方承担案件受理费14,203元。院方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姚凤东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用了全面梳理证据、及时启动司法鉴定、针对对方抗辩进行有力反驳等方法。他通过系统整理跨省就诊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利用专业知识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对对方对证据的质疑;在各个环节充分运用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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