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1月10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相关赌博线索并立案侦查一起涉网经济犯罪案件。该案件涉及网络售彩及“吃票”牟利模式,情况复杂且涉案金额巨大。自2018年起,谢XX了解到网络售彩及店主“吃票”牟利模式,2020年12月委托安XX开发网络售彩软件,2021年4月完成某售彩APP开发。软件开发期间,谢XX邀约陆XX、谢XX共同经营,还注册了三家公司用于资金收付。软件上线后,陆XX、谢XX负责推广等工作,李XX驻重庆对接技术支持。同时,朱XX、陈XX、宋XX明知该平台非法售彩及“吃票”情况,仍为其提供支付接口服务。经鉴定,该售彩APP注册店铺众多,彩民充值总金额达13.8亿余元,销售彩票金额30.3亿余元,平台总获利2101.3万余元。
2021年12月10-12日及2022年1月12日,相关被告人陆续被抓获,均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后经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宋XX被取保候审。之后,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八名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向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黄健作为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凭借其自2020年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对这类涉网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据和法律适用有着高度的敏感性。在庭审中,各被告人辩解意见不一,各辩护人分别从罪名认定、主从犯、违法所得扣除、量刑情节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黄健也从专业角度出发,为陈XX进行了全面的辩护。
法院经审理,对公诉机关提交的各类证据予以确认,查明案件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谢XX等四人被判处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及高额罚金,安XX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而朱XX、陈XX、宋XX因系从犯,且有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等情节,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六个月、二年三个月,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黄健律师在这起涉网经济犯罪案件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为当事人陈XX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他将自己在法院的司法工作经验融入律师工作当中,秉承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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