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原告A公司与被告马X早在2019年4月就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合同里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免租及违约金条款等。马X按约支付了首年租金341425元,但之后就开始拖欠租金,合同期内尚欠租金409711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可马X却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一直到2024年7月才搬离。被告辩称是因为疫情无法经营,而且原告未及时催缴租金。
面对这场复杂的纠纷,A公司委托了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的鲁春雷律师。鲁春雷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在经济纠纷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98余件,尤其在建设工程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买卖、借贷等细分类型上也实践颇丰。
2024年8月9日,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鲁春雷律师和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二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过程中,鲁春雷律师结合双方举证材料及庭审陈述,为法庭查明了诸多关键事实。比如原告与马X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具体内容,马X支付租金的情况,合同到期后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等。法院还查明,原告已制定案涉房屋后续市场租赁价格,且马X未举证证明其财产与B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马X、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31.2元,由二被告负担5847.5元,原告负担1883.7元。判决理由很明确,案涉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法院依原告制定的市场价格核算出合同到期后16个月的租金,与合同期内欠付租金合计支持789467元;马X作为B公司唯一股东,未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未举证证明其曾向被告主张租金及续签合同,故对其违约金诉求不予支持。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得到一些启示。对于出租方来说,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明确各项条款,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关注租金支付情况,遇到问题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对于承租方而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等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在这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鲁春雷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A公司争取到了应有的租金。鲁春雷律师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办过众多同类案件,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才让他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成功为委托人追回了巨额租金。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