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静律师自2021年开启法律职业实习生涯,现执业于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事、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领域。在执业过程中,她累计承办各类案件600余件,其中婚姻家事与劳动争议案件办理量超400件。此次申请人无奈委托姜静律师提起劳动仲裁,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X元。
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后发生工伤,单位能否免责,以及工资计算标准。申请人最初掌握了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病历、医疗费用票据、解除劳动关系记录等证据,但缺乏能直接反驳单位拒赔理由的关键证据。
姜静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明确指出“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不能免除单位法定工伤责任;其次,提交银行流水,证明申请人实际月均工资为X元,推翻单位主张的X元基数;再者,强调法律明确规定,商业保险理赔不能抵扣、免除单位的工伤保险赔偿义务;最后,固定工伤证据,完整提交了相关资料。
庭审中,单位提出三大拒赔理由: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签署了免责协议,应担风险;已购买商业保险,无需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资应按合同约定X元/月计算,不应按实际发放工资核算。姜静律师则依据之前补强的证据进行回应,强调社保不能放弃、工资按实发算、商业险不能替代工伤,并固定好工伤证据。
最终,仲裁委审理后完全采纳律师意见,认定放弃社保协议无效,单位必须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并按实际工资X元/月计算各项待遇,裁决单位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合计X元。
姜静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有自己的方法论。一是优先核查协议的合法性,判断其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二是锁定实际工资标准,用银行流水等证据击破企业不合理主张;三是明确法律规定,如商业险不能替代工伤赔偿,以此为依据进行证据固定和庭审抗辩。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