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公司是一家电气供应商,2020年8月30日,他们与被告XX公司签订了合同,为其供应配电箱。当时XX公司觉得这就是一桩普通的生意,心想只要按时供货,对方肯定会按时付款,问题不大。然而,工程验收合格后,四方收货验收单核算总金额确定了,但被告只支付了937467.42元,剩余款项一直拖着不给。
XX公司起初自己去催款,可被告一直推诿,说仅欠付进度款95302.91元,未办理结算,未达到付款条件。这可把XX公司急坏了,多次沟通都没有结果,他们开始焦虑,怀疑是不是自己哪里没做好,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后来,经人介绍,XX公司找到了四川听涧律师事务所的文贤飞律师。文贤飞律师执业多年,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文贤飞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收货验收单有四方签字盖章,证据完整连续。这表明原告已完成供货义务,且已具备结算条件。
围绕这个细节,文贤飞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XX公司整理好合同、收货验收单等相关证据,确保证据链完整。
庭审中,被告坚称仅欠付进度款,未达到付款条件。而文贤飞律师则指出,收货验收单足以证明原告已完成供货,结算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货款。最终,法院支持了XX公司的诉求,判决被告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889151.74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听到判决结果,XX公司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订合同时明确付款条件和结算方式。第二,供货后及时取得有多方签字盖章的验收单。第三,催款无果时尽早寻求法律帮助。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合同纠纷不要慌张,证据是关键。在这个案子里,文贤飞律师抓住了收货验收单这个关键细节,为XX公司成功追回了货款,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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