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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高XX与内蒙古奈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高XX称XX公司先后向其借款1500万元,签订了《借款抵押合同》和《借款担保书》,XX公司前期偿还部分本息,但剩余款项未还。XX公司则上诉称高XX是职业放贷人,借款合同无效,且已支付高额利息,不应再支付利息。
刘昊东律师于该案一审时接受高XX委托。刘昊东自2019年3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0件,尤其擅长处理民间借贷等合同纠纷案件,其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本案民间借贷纠纷的需求高度匹配。
接案后,刘昊东律师首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除本案外高XX没有其他涉诉民间借贷案件,初步判断高XX并非职业放贷人。凭借其作为呼和浩特市电视台《青城融媒》主讲律师的专业敏锐度,他意识到这是反驳XX公司主张的关键证据。随后,刘昊东律师仔细梳理高XX出示的银行流水,明确XX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具体情况,为计算未付利息提供依据。由于其在过往类似案件中养成了严谨细致梳理证据的特有工作方法,在梳理过程中,他精准地发现了还款的时间节点和金额差异。根据这些证据,刘昊东律师按照《借款抵押合同》的约定,准确计算出XX公司应支付的利息。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XX公司未能提举有效证据证明高XX为职业放贷人,一审判决XX公司向高XX支付借款本金993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无不当,驳回XX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刘昊东律师在结案前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进一步阐述了高XX的诉求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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