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冲突爆发:还款期限已过,原告鲍某多次催要,被告刘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欠付的货款。鲍某忍无可忍,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鲍某与刘某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自2024年11月起,刘某联系鲍某供应水泥、河沙等建筑材料。鲍某按要求足额供应后,刘某仅支付了部分费用。2025年12月30日,双方结算确认刘某欠付货款69446元,刘某出具欠条约定2026年1月10日前付清,逾期需按LPR4倍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刘某却毫无履约之意。
此后,事情不断恶化。刘某态度强硬,对鲍某的催款置若罔闻。鲍某手中虽有欠条等证据,但面对刘某的耍赖,他也感到十分无助。证据方面,虽然有供货凭证和结算欠条,但还需要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以确保诉讼请求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四川蜀华律师事务所的叶兴强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采取了关键行动。首先,他快速梳理案件核心事实,重点核查双方买卖合同关系、供货凭证、结算欠条等证据,确认刘某欠付货款的事实及逾期违约情况,夯实了案件证据基础。其次,叶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了“以诉促调”的办案策略,在坚决维护鲍某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配合法院主持调解。最后,庭前他充分与鲍某沟通,明确其核心诉求和调解底线,同时主动对接刘某及法院,梳理争议焦点,释明刘某逾期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刘某正视自身付款义务。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三期向原告支付货款69446元,若逾期未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按约定标准计算的违约金;被告同时向原告支付律师费5000元、保单保函费6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842元,上述款项均约定明确支付期限。鲍某成功保住了自己的合法债权,赢回了货款及相关费用共计8万余元,避免了经济损失。
普法提醒:在商业交易中,一定要签订正规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货后要及时进行结算,并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如果遇到欠款不还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叶兴强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已逾数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合同纠纷领域,他深耕买卖合同等细分类型,累计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此次成功为鲍某追回货款及相关费用,充分展现了他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对证据的精准梳理和对法律的熟练运用,以及在调解过程中平衡双方利益、促成和解的能力,也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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