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HX是株洲的卫浴经营者,其在明知涉案商品系假冒“XX”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仍从上游Y某处购买假冒卫浴产品并对外销售。涉案金额达XXX元,非法获利XX余元,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建议判处HX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若退赃、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适用缓刑。为避免实刑,保障正常经营与家庭生活,HX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担任辩护人,张双意自2017年开始执业。
张双意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她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对各类罪名的刑事案件都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接受委托后,她紧扣知识产权犯罪量刑规则,围绕轻刑、缓刑构建了务实的辩护方案。
首先,她指导H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张双意深知,尊重案件事实与罪名定性,固定法定从宽情节是稳定从宽基础的关键。在她看来,认罪认罚是为后续辩护争取有利局面的重要一步。接着,她协助HX全额退缴违法所得XXXX元。在她的专业指导下,HX积极配合,彰显了悔罪态度。然后,她主动对接XX公司,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书面谅解。这一举措最大限度地修复了法益,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庭审中,张双意重点阐述了HX系初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取得谅解、主动缴纳罚金,且无再犯风险等从轻情节。她清晰地向法庭表明,HX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请求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并依法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被告人HX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违法所得XXX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罚金已全部缴纳,HX无需羁押服刑,可正常回归家庭与经营。
张双意律师凭借在本案中的出色表现,成为株洲本地刑事辩护的实力派律师。她在这起跨区域案件中,不仅展现了对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的专业能力与实务经验,还以精准策略实现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她的成功案例,为湖南商户在外地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辩护范本,彰显了律师在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经营、化解刑事风险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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