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从事房屋装修水电安装劳务时,原告因切割工具钢片破裂右眼严重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这起复杂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落在了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的张飞勇律师肩上。
为何专注此类案件
张飞勇律师自执业以来,年均承办各类案件上百件,其中民商事经济纠纷领域年均办案70余件。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他发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涉及多方主体和复杂法律关系,很多劳务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基于此,他开始深耕这一细分领域。在张飞勇看来,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命运,他希望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劳务者争取合法权益。
专业方法破局
接受委托后,执业经验丰富的张飞勇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根据他年均处理大量民商事案件的经验,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迅速固定了原告就医记录、诊断证明、费用票据、伤残鉴定报告、被扶养人身份材料等核心证据,明确了损失计算依据与赔偿清单。
针对案涉工程多层发包、分包的复杂关系,张飞勇逐一厘清各方主体身份与法律关系。在年均处理众多合同纠纷的经验支撑下,他锁定工程承揽人、水电分包人、房屋发包方为核心责任主体,确定以过错责任为核心的诉讼思路。
庭审中,面对各被告提出的“无雇佣关系”“无选任过失”“协议补签”等抗辩意见,张飞勇结合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录音等证据,逐一驳斥。他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庭审经验,明确指出原告系在提供劳务中受伤,各被告因选任过失、安全管理缺失均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认可法院对过错比例的合理划分。
此外,张飞勇严格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精准核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结合八级伤残等级主张合理精神损害抚慰金,优化诉讼请求,确保赔偿主张合法有据。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总损失(含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76794.04元,酌定原告自行承担40%责任,劳务接受方承担40%赔偿责任,工程承揽人、房屋发包方各承担10%赔偿责任。此案后,张飞勇进一步完善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办案方法和证据审查要点,为同行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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