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A与被告A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原告A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然而被告A却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房屋,逾期达数月之久,经原告A催告后仍未履行交房义务。原告A的诉求是要求被告A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用、律师费,争议焦点在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以及被告A是否应承担律师费。杨国鹏律师介入后,首先仔细查阅了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其中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具体约定。
杨国鹏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4年法律实务经验。他年均承办案件逾百件,累计代理案件量已超1300件。在本案中,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具备敏锐的审查视角。他曾在北京、成都两地深耕法律服务市场,这种跨地域的执业经历让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灵活运用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审查证据时,他不仅关注合同本身的条款,还对购房款支付凭证、房屋交付相关证明等材料进行了逐页比对,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他始终秉持“深耕一线、精研实务”的理念,这种理念促使他在面对本案时,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A未按约交房构成违约,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在开庭前,杨国鹏律师针对违约金的计算依据,补充提交了一份详细的逾期天数计算表。法院对原告主张的合理违约金数额予以支持,因原告未举证证明律师费实际产生且合同未作约定,对律师费诉请未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A限期向原告A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在处理此类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时,杨国鹏律师的一贯操作方法是先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再收集并梳理相关证据,确保证据链完整。他专注于民商刑交叉领域、公司治理及知识产权领域,尤其擅长处理跨领域、高难度的复杂疑难案件。其典型客户包括本土小微企业、工程团队以及在互联网领域有业务的企业等。他以“结果导向”为核心,融合“法律+商业”双重视角,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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