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者XX所在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XX与公司签订了《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之后又签署了一份补偿40000元的《协议书》。XX因病去世后,其家属向公司主张医疗待遇损失。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和《协议书》的效力,以及补偿款是否包含医疗待遇损失。律师郑捷峰介入此案后,首先详细查阅了这两份协议的具体条款和签署背景。
郑捷峰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在审查本案时视角更为敏锐。他曾担任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这种在法律领域的多维度任职经历,使他在处理复杂法律关系时,能够从不同角度去审视问题。在本案中,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视角,对协议条款进行逐字逐句的分析,深入研究法律规定与协议内容的契合度。同时,他秉持“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执业理念,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
最终,仲裁委认定《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协议书》约定的40000元款项仅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费,未包含医疗待遇损失。仲裁委采纳了劳动者家属关于产生医疗待遇损失199532.78元的主张,支持了该项请求。在开庭前,郑捷峰律师针对公司可能的抗辩,补充提交了关于医疗待遇损失计算标准的详细证据,进一步夯实了劳动者家属的诉求。
郑捷峰律师处理此类劳动社保纠纷案件时,一贯的操作方法是先对相关协议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包括协议的签订背景、条款内容等。然后,依据法律规定,梳理案件事实,构建完整的证据体系。他还会对当事人主张的各项损失进行详细核算,并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郑捷峰律师的执业领域集中在民商事纠纷、劳动人事等方面,他长期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这使他对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需求都有深入了解,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