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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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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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指的是相关执法部门特殊紧急的情况下,对犯案人员或重大嫌疑人,临时抓捕限制他们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又称之为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对犯案人员或重大嫌疑人,如果有以下情况的,全都可以先行拘留 案发后被公安人员找到犯罪证据的 作案后想自杀、想逃跑或者已经逃跑了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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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指的是相关执法部门特殊紧急的情况下,对犯案人员或重大嫌疑人,临时抓捕限制他们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又称之为刑事拘留。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对犯案人员或重大嫌疑人,如果有以下情况的,全都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谋做违法的事情但还没行动、正在干违法的事情或者在干完违法的事后被公安人员发现的;

(二)被被害人指认或者犯罪过程中有目击证人,被目击证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案发后被公安人员找到犯罪证据的;

(四)作案后想自杀、想逃跑或者已经逃跑了的;

(五)毁灭或者伪造相关作案证据或者和他人合起伙来骗人的;

(六)不说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信息的;

(七)有到处各地多次作案、合伙他人一起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的程序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办案人员拘留他人时必须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报告中要说明整件事情的具体情况和拘留的原因,在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通过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并且签发《拘留证》后,才可以进行拘留 。

二、公安办案人员拘留嫌疑人时必须,必须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签发《拘留证》,向嫌疑人出事《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要让嫌疑人在拘留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或盖章。嫌疑人要是不签名或盖章的,一定要注明。在特殊情况下,办案人员能依法使用武器。如果公安人员在拘留时没有《拘留证》或者没有出示《拘留证》,或者拘留再补办,都是违法行为。 希望大家都做个合法好公民,不违法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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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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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哪些意思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此举是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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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拘留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1.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一种十分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它的的特点在于不是仅仅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而是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拘留的对象是正在实施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
第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比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出现这样一些情况,可以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那么哪些机关可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呢依法来说,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而人民没有刑事拘留权,只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对于法律没有赋予刑事拘留权利的个人和单位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就涉嫌非法拘禁。
2.如果被刑事拘留了,家属就会担心,所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二款的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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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一种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措施。其目的是为了迅速制止犯罪,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三天,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拘留时间可以延长至最多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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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否判刑,就要看案件是否构成刑事案件,拘留执行的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执行的是行政拘留,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判刑。如果执行的是刑事拘留,可能会被判刑。
  相关规定: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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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及拘留时间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刑事拘留及拘留时间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生自由的强制方法。
二, 刑事事拘留的条件: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期限:最长一般认为为37天(3+4+30),但可能在我国有超期羁押的情况。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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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啥子意思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此措施旨在维护刑事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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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刑事拘留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是怎么回事 如果当事人被刑事拘留那么也就意味着当事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七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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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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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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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刑事拘留的人通常涉嫌犯罪,存在逃跑、毁灭证据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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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拘留32天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32天,检察院通知家属去拘留所(应该是)。一般不会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等,因为变更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关是公安局。如果被羁押人员属于未成年人,那就检察院要讯问未成年人,按照程序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二百七十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当事人被刑事拘留那么也就意味着当事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七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当事人被刑事拘留那么也就意味着当事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七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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