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电动三轮车碰撞,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交管部门认定其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已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若没有赔偿谅解,当事人很可能被刑事拘留并面临刑事处罚,这将给他的工作和家庭带来重大影响。
在此危急时刻,2021年开始执业的曹頔繁律师介入此案。曹頔繁律师所在的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位于四川成都,他服务地区以四川成都为核心,也包括四川省其他市州和天津市。作为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曹頔繁秉持“以过程的完美追求最优的结果”的执业理念,在刑事领域深耕细作。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95%,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
辩护工作一开始,曹頔繁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及时与办案警官沟通,阐述对当事人取保候审的理由,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经审查,公安机关同意对当事人取保候审,避免了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不利局面。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曹頔繁律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逐一核对事故发生经过、责任认定问题、当事人到案经过等核心事实。他明确指出本案事故责任认定存疑,当事人不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从重处罚情节,属于过失犯罪、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
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法律风险,曹頔繁律师全程指导并协助当事人与被害人近亲属沟通协商,耐心释法明理,推动当事人积极履行赔偿责任,最终顺利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为案件从宽处理奠定了关键基础。之后,曹頔繁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与检察官多次沟通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的不起诉法律意见,重点阐述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谅解、无恶劣情节、社会危害性小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论证本案符合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并且申请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
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对案件处理进行听证,最终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实施了交通肇事行为,但结合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赔偿获谅解、无严重违法情节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案成功实现无罪化处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交通肇事类案件中的具体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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