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魏某在被申请人承包的电力改造项目工作时受伤,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工资由第三人发放,为申请工伤认定,提起仲裁请求确认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这起典型的建筑领域工伤认定前置程序案件,核心难题在于如何在复杂情况下去认定劳动关系。
为何聚焦民商劳动领域
2024年开始执业的肖康,在累计承办逾200件案件后,逐渐将目光聚焦于民商事、劳动争议领域,尤其是公司股权纠纷和工伤认定前置纠纷这类案件。在他看来,民商劳动领域案件涉及众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且法律关系复杂多变。就像这起工伤认定案件,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主体不明确等问题,需要律师深入剖析法律关系和证据。
构建仲裁策略的专业积累
肖康在成功办理120余件民商事、劳动争议相关案件后,形成了自己的办案方法论。在这起案件中,他围绕劳动关系认定的“三要素”构建仲裁策略。在主体资格方面,迅速判断出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分别具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体资格;从属性特征上,精准把握申请人工作内容与被申请人业务的关联性以及受管理情况;在举证责任分配上,依据多年办案经验,指出被申请人未提供分包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在仲裁庭审中,肖康提交的四组核心证据也是基于他丰富的实务经验。招投标详情截图、银行交易账单、工友证人证言和报警记录回执,每一项证据都经过精心筛选,有力地证明了劳动关系的存在。针对被申请人“项目已分包”的主张,他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即使存在分包,被申请人作为总承包单位仍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案件结果显示,仲裁委员会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相应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此案后,肖康将工伤认定前置纠纷的证据审查清单进一步完善,为后续处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更坚实的保障。他在民商劳动领域的持续深耕和专业积累,也为同行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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