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骄虎律师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是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深耕刑事诉讼业务,在处理刑事案件时,能够通过深入调查取证、精准引用法律条文来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在众多案件中,他先后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交通肇事案等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数十起案件实现不起诉;在报捕阶段成功为强奸、贷款诈骗等案件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还为诈骗、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当事人争取缓刑,多起案件实现刑期大幅优化或罪名减轻。
以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为例,当事人甲因企业业务需求购买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初始获取总量达XXX余条,筛选后留存48000余条。后续仅少量联系信息对应主体,未促成实际业务、未获利,后删除留存信息。2025年2月22日,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2025年7月3日,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辩护后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签字具结。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其一,当事人主张购买信息系经营需要,但因用途涉及违法的“挂靠”,使用用途无法认定为合法,入罪标准适用“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其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超该标准,构成犯罪。其二,涉案信息数量过多,争取不起诉难度大。
赵骄虎律师采取了相应的策略。前期争取不起诉,但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后期辩护时,重点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当事人悔罪表现进行辩护。最终,法院考虑到当事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结合“未获利、及时删除信息”的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同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明确了即使未获利但用途违法仍可能构成犯罪;提醒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合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在量刑中的重要作用;为类似案件争取缓刑提供了参考。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量刑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类案件,对于信息的使用用途、数量等因素的认定至关重要。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精准把握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深入挖掘案件中的有利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赵骄虎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为刑事辩护领域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