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西省xx县人民法院审理的(2025)赣XX民初XXX号案件中,一场关于亲子关系的纷争掀起波澜。原告金X于2022年生育一子,却将孩子户口登记在朋友郭X名下,后续抚养与探视问题引发纠纷,金X委托丁云龙律师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丁云龙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扎实的理论功底为他处理本案提供了坚实基础。在亲子关系确认案中,争议焦点突出。原告提交身份证明、孕产记录等证据主张亲生母子关系,被告郭X以《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自己为法律母亲并主张收养关系成立,第三人欧Xx提交基因检测报告主张自己是生物学父亲。法院委托鉴定后,结论显示金X和欧Xx分别为孩子的生物学父母。
从丁云龙曾任职于政府法制部门和检察院的经历来看,他深知公权力视角下司法实践的处理逻辑。在面对“原告金X是否具备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的主体资格”,以及“既存的收养关系是否构成生母提起亲子关系确认之诉的法律障碍”这两个争议焦点时,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阐明父或母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可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同时,指出收养关系与血缘关系在法律上可以并存,最终法院确认了金X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厘清了收养关系与血缘关系在法律适用上的边界。
在刑事领域,(2025)赣XX刑初X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也是一个典型。2024年1月,三名被告人成立公司虚构人设引流女性添加上游犯罪人员指定账号获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公诉机关最初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法院审查认为部分事实不清建议补充侦查。
丁云龙作为资深律师,熟悉检察与审判环节的辩护要点。在本案中,原指控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证据不足,未能证明所涉信息可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他凭借自身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经验以及曾经在检察院工作积累的对罪名认定的深刻理解,明确案件的关键所在。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为上游犯罪提供广告推广帮助且非法获利远超“情节严重”认定标准,将罪名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使得罪名认定更加准确合法。
再来看看(2025)赣XX民初XXXX号叶X与江西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叶X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写字楼,与被告达成口头租赁协议,因被告拖欠租金,叶X委托丁云龙和魏X律师维权。
丁云龙律师团队在办案中充分展现了全方位的专业能力。在程序上,提交《委托协议》证明原告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解决了主体资格的核心问题;证据收集上,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锁定租赁事实。庭审中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增强诉求合理性。面对被告提出的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避免赔偿责任。这一系列操作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实际利益,更从实践角度对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规则进行了阐释。
从丁云龙二十余载法律从业经历来看,无论是婚姻家庭、刑事辩护还是民事合同领域的案件,他都能凭借深厚的理论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跨领域的视野准确把握争议点,推动案件朝着合法合理的方向解决,对相关法律规则在实际案例中的运用和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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