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原告方律师朱康正有条不紊地陈述着观点,他的眼神坚定,言辞犀利,每一句话都切中要害。这是一起农产品种子质量侵权纠纷案,农户因种子发芽率严重不达标遭受巨大损失,而被告方却百般抵赖。朱康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农户据理力争。
朱康,1993年2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自2018年5月踏入律师行业,先后在多家律所执业,如今任职于上海汉盛(石河子)律师事务所。他拥有大连民族大学土木工程与法律的复合本科学历,自201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余件,尤其在公司及行政单位关联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
在上述农产品种子质量侵权纠纷案中,朱康全程指导农户取证,固定种植与投入证据,推动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确认种子发芽率严重不达标。他精准适用种子法》产品责任规定,彻底推翻被告主体不适格、无损失等抗辩。最终,法院判决支持购种款、实际投入、可得利益损失共计52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朱康在这个案件中,从证据收集到法律适用,每一个环节都精心把控,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以严谨的逻辑和专业的素养赢得了胜利。
除了这类侵权纠纷,朱康在国资委托贷款纠纷案件中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在某国资公司大额贷款回收案件中,被告提出“时效经过、本金异议、利息不认可”等三大抗辩。朱康律师通过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精准攻破这些抗辩,牢固确立原告主体适格、时效中断、欠款本息合法的核心事实。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本金500万元、利息328.25万元,近千万债权圆满实现,有力守护了国有资产安全。他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善于抓住关键问题,运用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朱康认为,律师是法律的守护者,也是当事人权益的捍卫者。每一个案件都是对自己专业能力的考验,只有不断学习和积累,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他始终秉持着“以专业立身、以诚信致远、以证据为基、以法律为准”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用自己的专业和热情为每一个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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