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某在业务员的推荐下购买了终身寿险。后来,他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却以冯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赔偿并解除了合同。冯某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一审中,保险公司拿出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主张冯某未尽如实告知义务。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魏宪合律师代理冯某指出,保险公司根本没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而且冯某投保时已经61岁,高血压是这个年龄段的常见病,也没有证据能证明他存在恶意隐瞒的情况。一审法院采纳了魏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然而,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好在双方都没有提交新的证据。
二审法院最终认为,保险公司没办法举证证明其业务员已就健康询问事项向冯某进行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中“全部否”选项也无法确定是冯某本人操作。同时,冯某投保时正处于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没有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也没有证据证明冯某存在带病投保的恶意。所以,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要向冯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保险公司承担。
这件事要是换个人可能就认栽了,其实记住两点就能避免类似的麻烦。一是投保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如果遇到保险公司拒赔,不要轻易放弃,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保险合同纠纷,冯某最终成功获得了应有的赔偿。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执业以来,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正是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这起案件中精准地抓住了关键突破口,围绕核心问题进行有力辩护,最终帮助冯某赢得了胜利。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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