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洁是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的权益合伙人,自2017年开始执业。她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执业至今,常洁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五百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四百余件,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领域尤为专精。2016年,郭某在某市设立四家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李某因拖欠郭某款项,在2017年被要求签署四份证明,载明自己为这四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案发后,公安机关查实四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七千余万元,便以李某系实际控制人为由将其抓获。而郭某及四家公司会计张某,则因另一起虚开案件被某市某区公安机关抓获。一审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常洁接受李某二审委托后,开启了细致的办案过程。她通过全面阅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多次会见当事人李某,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经过不懈努力,她查明了核心案件事实:虽然李某签署了实际控制人证明,但案涉四家公司实际由郭某掌控,所有虚开行为均是郭某指使会计张某具体实施。基于此,常洁确定了两大核心辩点。她认为,李某并非案涉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应对虚开行为承担主责;同时,郭某、张某系本案主犯,为了查清全案事实,应将二人所涉案件与本案并案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常洁凭借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操经验,将这两个核心辩点阐述得有理有据。她在法庭上精准地分析证据,清晰地解读法律条文,有力地反驳了控方的观点。她深知在刑事辩护领域,证据和法律的运用至关重要,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
二审法院经审理,最终采纳了常洁的核心辩护意见。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一审法院依法将李某案与郭某、张某所涉虚开案件并案审理。常洁律师的精准辩护,为李某争取到了公正审判的机会。常洁曾荣获中央电视台CCTV《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她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再次证明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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