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一审判决的结果往往会让当事人陷入困境。上诉人XX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其银行账户被被上诉人冻结长达三年,导致公司无端蒙受巨额损失、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但一审法院却驳回了其全部诉讼请求。
2021年开始执业的沙璇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她在贵州地区从事法律工作12年,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及民商事诉讼案件上千起,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秉持“尽心勤勉、秉承严谨、坚守信念、精诚尽责”的执业理念。此次,沙璇律师接受XX公司委托,为其在二审中争取权益。
沙璇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细致的逻辑梳理。一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申请保全无过错,理由是上诉人未准备充足资金缴纳土地出让金,且被上诉人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即便判决未支持其诉请,也不能认定其主观有恶意。但沙璇律师发现,被上诉人在申请保全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被上诉人多次变更诉讼及保全金额,第一次诉前保全金额比最后一次起诉金额几乎高出一倍,这显示出其提起诉讼及申请保全时的随意性,明显属于滥用诉讼权利。而且,被上诉人使用诉前保全、撤诉、上诉、重复起诉等手段恶意延长冻结上诉人账户的时间。同时,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付款条件明确,但被上诉人未提供施工资料导致工程未竣工验收和审计,却仍企图通过诉讼和保全逼迫上诉人支付工程款,主观过错明显。
破局的关键在于证明被上诉人的主观过错。沙璇律师从多个角度入手,详细分析被上诉人的行为。她指出,判断被上诉人主观是否有恶意不能仅看判决结果,被上诉人作为专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应存在障碍,却在付款条件未成就时恶意提起诉讼并错误保全上诉人账户。此外,上诉人曾提出用市场价值近千万元的房屋置换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但被上诉人坚决拒绝,最终导致上诉人因违约被罚没余万元。沙璇律师通过这些事实,有力地证明了被上诉人的过错。
虽然二审最终维持了原判,但沙璇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且深入的法律服务。她通过精准的逻辑梳理和有力的证据分析,为破解复杂的法律困局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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