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初至案发,被告人CX伙同他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生产、销售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X及烟弹,一审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CX不服判决,委托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万利担任二审辩护人,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万利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700余件,在广东广州等地区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作为广州市律协十一届专业委员会首批刑民行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万利秉持“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
接受委托后,万利全面梳理了案卷材料、交易流水、同案供述及鉴定意见。针对案件定性,万利提出涉案物品核心为依托咪酯烟粉,不属于传统电子X烟草制品,CX行为更符合妨害药品管理罪构成要件,应按择一重罪原则重新审查定性。在非法经营数额方面,他主张一审认定的XX余万元经营数额包含大量烟粉、烟油款项,依法应剔除不属于烟草制品部分,重新核算涉案金额。
关于主从犯与责任范围,万利指出祝XX系独立行为、独立销售,部分下线交易不应全部归责于CX,一审对责任范围认定过重。考虑到CX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以及依托咪酯当时未列入毒品管控等客观情况,万利认为一审量刑五年六个月偏重,请求二审从轻改判。此外,他还提出一审扣押的XXXX元并非全是违法所得,部分系亲属寄存钱款,请求依法审查、合理区分并予以发还。
庭审中,万利严格依据事实与法律,完整履行辩护职责,充分保障当事人上诉权与辩护权。虽然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万利在案情复杂、证据扎实、一审重判的情况下,依然坚持专业、严谨、尽责的辩护理念,全面梳理争议焦点、精准提出辩护观点、穷尽合法辩护路径。该案充分体现了万利在经济犯罪、烟草犯罪、妨害药品管理犯罪等领域的实战能力与专业功底,展现了他作为一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高度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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