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0月21日,钟先生与昆明某教育信息公司签订《招商入驻合同》,租用云南某职业学院二食堂经营超市,支付了550000元。然而,钟先生后来发现被告并非合法承包该食堂,无签订合同的权力,于是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相关款项。面对这一复杂的法律纠纷,钟先生陷入了困境,此时,云南地区柴昊然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为了钟先生的有力依靠。
柴昊然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各类案件百余件,尤其在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毕业于云南大学滇池学院,秉持“以法为基、以信为本、以民为念”的执业理念,始终致力于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在接手钟先生的案件后,柴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
在庭审中,被告坚称合同已合法有效履行完毕,原告支付的550000元已用于支付学院校区商铺加盟经营合同,并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等证据,显示双方已就变更租赁标的达成共识。面对被告的强硬态度和看似充分的证据,柴昊然律师并未退缩。他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严谨细致地梳理案件细节,精准把握争议焦点。
柴律师深知,要赢得这场官司,关键在于证明被告不具备案涉租赁物的转租权,从而判定合同无效。他通过对大量证据的分析和研究,发现被告无法提供有效的转租权证明。在法庭上,柴律师以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论证,向法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强调,被告没有合法的转租权,签订的《招商入驻合同》应属无效。
经过审理,法院采纳了柴昊然律师的观点,认定被告未能证实拥有案涉租赁物的转租权,双方签订的《招商入驻合同》无效。对于原告已支付的550000元,法院认定其中18万元视为定金,其余37万元视为预付租金。被告应对18万元定金双倍返还,总计应返还25万元,扣除被告已代付48万元给第三方,法院判决被告应返还25万元。在诉讼费用分担方面,原告承担1350元,被告承担5000元,剩余7350元退还给原告。
这场胜诉不仅体现了柴昊然律师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他严谨的办案态度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全力维护。在执业过程中,柴律师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务实的办案风格,帮助当事人理清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高效化解纠纷,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损失。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成为了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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