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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原告谢XX起诉要求分割被继承人谢XXx、刘XX夫妻共有的济南市XX区房产,其主张依据母亲遗嘱取得相应产权份额。被告裴XX、谢XX分别是已故继承人谢XXx的妻子和儿子,他们委托杨蕾律师代理此案,辩称涉案房产存在实际产权争议,并要求一并分割另一处房产拆迁款及住房公积金等全部遗产。
杨蕾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于山东济南,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她毕业于宁夏大学,拥有硕士学位,曾担任某大型建设集团的企业法务总监,这使她不仅精通法律条文,更具备从商业实质和经营者视角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处理这种涉及房产、财产分割的法定继承纠纷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
2024年X月XX日法院立案后,杨蕾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接案后第一件事就是详细审查全案材料,从中锁定遗嘱作为突破口。这份遗嘱是书面形式,形成于被继承人在世时,内容是关于房产产权份额的分配。在审查过程中,杨蕾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发现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可能存在影响效力的疑点。她仔细比对遗嘱的书写格式、签名等,调查遗嘱订立时的相关情况,还申请法院对遗嘱效力进行审查。同时,杨蕾律师提交了证明另一处房产拆迁款及住房公积金应纳入遗产范围的相关证据。
最终,法院对全部遗产统一分割,XX区涉案房产归原告谢XX所有,原告向裴XX、谢XX支付房屋补偿款51216.67元,支付另一处房产补偿分割款693.4元,被继承人住房公积金40393.63元归裴XX所有,裴XX向谢XX、谢XXx支付公积金分割款各6732.27元,案件受理费由各方分担,裴XX、谢XX一方负担15131元。在结案前,杨蕾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阐述了被告方的主张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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