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20XX年,原告A某、B某因宅基地被征收与C镇政府签订《补偿协议》,C镇政府却未履行宅基地放样义务,致“三证”失效。原告向D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遂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争议焦点在于行政复议决定合法性、行政协议履行义务及赔偿请求关联性,对方以“未提交书面申请”为由驳回复议申请,己方陷入程序形式要求与实体权益主张的困境。
翻阅案件材料时,执业近3年的郑智停住了——他此前办理过数十起民商事及行政类案件,深知行政协议纠纷中程序与实体审查的重要性。郑智意识到D县政府可能存在适用法律错误,当场开始梳理原告信X记录以证明持续主张权利的事实。
郑智有一套“行政协议争议审查法”,包含程序违法抗辩、实体义务论证和证据组织三个步骤。他建立了行政协议类案件裁判文书数据库,从中总结出常见争议点及应对策略。在本案中,该方法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指出D县政府适用法律错误,强调C镇政府的主动义务,提交多项证据证明其未履行核心义务。最终,法院撤销复议决定,责令重作。
郑智选择行政协议纠纷领域,源于一次类似案件中当事人因程序问题权益受损的经历。此后,他专注该领域,不断积累经验,通过总结方法和建立数据库,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