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杨X1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姜X诉至扬州市XX区人民法院,请求离婚。原告方拿出结婚证、出生证明及常住人口登记卡等作为证据,被告则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不成。
此时,黄蓉律师于2018年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她接手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首先,黄蓉律师逐页比对结婚证上的登记信息,发现登记日期与双方陈述的相识相恋时间基本吻合,验证了婚姻基础的真实性,这让她在后续策略中更注重从婚姻基础角度去分析双方感情状况。
接着,黄蓉律师锁定出生证明上孩子的出生日期,结合原告陈述,发现孩子出生后家庭矛盾开始增多,这一异常情况通过与原告进一步沟通得到验证,为分析夫妻感情变化的时间节点提供了依据,促使黄蓉律师在后续审查中更关注孩子出生后的家庭琐事对夫妻感情的影响。
之后,黄蓉律师调取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双方在孩子出生后确实存在因琐事产生的争吵,但也有相互关心的话语。她通过对聊天记录的时间、内容进行分类整理验证了双方感情并非完全破裂,这使得在法庭辩论中可以从双方仍有感情基础的角度进行辩护。
随后,黄蓉律师申请调取当地的气象数据,发现孩子出生后的一段时间正值天气炎热,这可能影响了双方的情绪,进一步解释了矛盾产生的外部因素,验证了家庭琐事受外部环境影响的可能性,为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提供了更全面的分析角度。
黄蓉律师还申请调查令调取双方的工作考勤记录,发现双方在孩子出生后工作压力都较大,这可能导致双方缺乏沟通,通过与双方工作单位核实验证了这一情况,在后续策略中可以从工作压力影响夫妻关系的角度进行阐述。
最后,黄蓉律师对双方在聊天记录中的笔迹进行鉴定,以确认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这进一步增强了证据的可信度。
最终,法院综合各方面因素,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不准予原告杨X1与被告姜X离婚,案件受理费120元由原告负担。黄蓉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审查,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持。作为扬州仲裁委员会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黄蓉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了其在婚姻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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