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黄某(女,1997年出生)与被告李某(男,1995年出生)于2014年经亲戚介绍相识,2015年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2018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儿子李某某(2016年出生)、女儿李某(2022年出生)。
然而,这段婚姻充满了波折。黄某生育长子期间,李某不顾其产后虚弱,前往红灯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此后,李某变本加厉,2020年4月,擅自转移黄某银行卡内资金并删除交易记录;长期沉迷网络游戏充值、网络主播打赏,2020年通过微信支付向多个网络主体转账用于非家庭生活的消费累计达11828.10元;还私自变卖黄某个人所有的40克金手镯(价值1.3万余元),所得款项用于偿还个人网贷及网络赌博债务。
此外,李某在黄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取大量网贷,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导致网贷催收人员持续骚扰黄某,严重影响其正常工作与生活。
黄某曾于2024年8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判决后,李某仍无悔改行动,未弥补过错,也未履行家庭责任,双方持续分居已满2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黄某遂委托乐迪律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李某抚养、婚生女由黄某抚养,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位于某市某镇某路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归黄某所有;因购房和生活所欠亲友借款171800元为夫妻共同债务,由李某承担50%;李某自行承担其个人网贷及网络赌博所产生的全部个人债务。
律师的核心论证
李某方抗辩理由: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对于财产分割,称转移财产是为家庭应急,打赏等消费是个人爱好,不影响家庭生活;主张房屋应归自己所有,债务应共同承担。
乐迪律师的法律反击:
1.感情破裂认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本案中,双方自前次判决前即已分居,累计分居已满2年,且李某存在出轨、转移财产、沉迷打赏等严重过错行为,足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李某转移黄某银行卡资金、变卖金手镯等行为,属于恶意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应少分财产。
3.债务分担:李某的个人网贷及网络赌博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其自行承担。而购房和生活所欠亲友借款171800元,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最终法律结论:李某的行为构成严重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黄某有权解除婚姻关系。在财产分割上,李某应少分财产;债务分担上,个人债务自行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调解结果
在某市大冶市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离婚:李某同意与黄某离婚,依法准许。
2.子女抚养:婚生子李某某由李某抚养,婚生女李某由黄某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
3.探视权:双方对婚生子、婚生女均享有探视权,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协商。
4.房产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位于某市某镇某路的房产另行协商处理。
5.放弃其余诉请:黄某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00元,由黄某负担。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在婚姻纠纷中,企业(此处可理解为家庭)常见的错误认知是认为一些行为不会对婚姻关系造成实质性影响,比如出轨、转移财产等。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是,过错方的严重过错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据,在财产分割和债务分担上会对过错方进行不利的判定。
这对用人单位(可类比为婚姻中的双方)的警示是,要遵守婚姻道德和法律规定,尊重伴侣的权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劳动者(可类比为婚姻中的无过错方)的启示是,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乐迪律师在该类案件中的专业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在证据组织上,系统整理了李某多次过错行为的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法律定性上,准确把握《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黄某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在庭审策略上,以调解为导向,兼顾诉讼施压,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帮助黄某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走出婚姻困境。婚姻不是一场儿戏,合法权益不容侵犯,乐迪律师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守护了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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