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X在2023年5月经人介绍进入某货运服务部,成为一名司机,月工资5500元。然而,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9月19日,陈X意外摔伤后便无法继续上班。此后,陈X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希望确认自2023年5月9日起与该货运服务部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对方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2000元。
吉林弘彻律师事务所的赵爽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她接手了这起案件。执业至今,赵爽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和合同纠纷,在劳动纠纷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被申请人某货运服务部坚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同意支付双倍工资。这给案件的推进带来了很大的阻碍。赵爽律师深知,要想为陈X争取到合法权益,关键在于提供有力的证据。她仔细研究案件,通过大量调查,举证证明了被申请人经营者及其妻子的联系电话、微信等信息。这些信息成为了案件的突破口。
赵爽律师明白,在劳动纠纷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整理至关重要。她凭借自己对劳动法律行业规则的深入理解,将陈X提交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门头照片、保险出险通知单、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等证据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分析。她清楚,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双方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主体资格,陈X接受被申请人的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且该工作系被申请人业务的组成部分。
仲裁委经审理后认为,赵爽律师提供的证据充分有效。最终,仲裁委确认双方自2023年5月起存在劳动关系。关于双倍工资差额,由于被申请人未与陈X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起至陈X受伤离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核算,陈X2023年5月至9月工资分别为3703元、5140元、5150元、5500元、5500元,双倍工资差额为19493元。裁决确认双方自2023年5月起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支付陈X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9493元。
凭借在多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赵爽律师曾被长春律协评为先进个人,获得了行业的认可和赞誉。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对当事人无限忠诚的执业理念,为劳动者在劳动纠纷中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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