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因销售明知掺有西地那非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被公诉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且被认定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意味着委托人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长期实刑监禁。
在这关键时刻,2023年开始执业的李鹤律师,作为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党员律师以及律所刑事骨干律师,接受了委托,全程参与本案辩护工作。李鹤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本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特种作战学院研究生,具备严谨专业的执业作风与丰富刑事辩护实战经验。他秉持“勤勉、专业、尽职、高效”的执业理念,以客户合法权益为核心,坚守法律底线,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案件结果。
李鹤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本案全部证据材料,包括涉案食品鉴定报告、销售记录、资金流水、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等,精准把握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焦点。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他严重情节”,他从销售规模、违法所得数额、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等角度展开精细化辩护。他论证本案情节虽符合入罪标准,但尚未达到“其他严重情节”的严苛程度。同时,李鹤律师积极推动委托人全额预缴罚金,主动认罪认罚、深刻悔罪,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危害性。
庭审中,李鹤律师围绕犯罪情节、量刑均衡、缓刑适用条件等发表完整辩护意见,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请求法院依法对委托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李鹤律师在长春本地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在组织卖淫罪、介绍、容留卖淫罪等众多常见高发罪名领域具备丰富实务经验,成功办理众多刑事案件,其中多起案件实现撤案、不起诉、缓刑、减刑等良好辩护效果。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李鹤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委托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罚金已足额缴纳),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委托人未被收监执行,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正常工作与生活未受重大影响。李鹤律师在这起涉食品安全的重罪案件中,通过精准的情节辩护与量刑平衡论证,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缓刑结果,避免了长期实刑监禁,充分展现了专业刑事辩护在重罪轻判中的核心价值。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