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作为合伙经营反牛绒生意的合伙人之一,在与其他合伙人终止合伙关系后,将应收债权转让给自己并通知了买受人。然而,买受人在出具欠款凭证后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货款拒不支付。委托人遂委托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翁鹏威律师提起诉讼。
为何聚焦商事债权领域
翁鹏威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劳动案件就有210余件。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他发现商事债权纠纷案件复杂多样,涉及众多法律条文和实际操作细节。基于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和对市场需求的敏锐洞察,翁鹏威律师开始深耕商事债权领域。在他看来,该领域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还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准的判断能力,这也正是他不断追求的专业方向。
专业审查与精准答辩
翁鹏威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多年处理商事案件的经验,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收集整理欠款凭证、合伙终止协议、债权转让通知相关证据、买受人还款记录等核心材料。他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合伙债权转让的效力、买受人实际还款金额的认定、买受人主张的质量扣款及介绍费抵扣是否成立。
庭审中,翁鹏威律师针对买受人的各项抗辩意见逐一进行针对性答辩。他指出案涉合伙债权已依法转让给委托人,且已履行通知义务,委托人成为合法的债权权利人;对买受人的还款记录进行逐项核对,对无证据证明且委托人不予认可的还款款项予以否认;指出买受人主张的货物质量问题无任何证据佐证,且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说明买受人所述的介绍费与本案买卖合同纠纷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且无证据证明,不应在本案中进行抵扣。同时,翁鹏威律师向法庭提交充分证据,佐证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全部采纳翁鹏威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买受人偿付委托人剩余货款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买受人负担。此案后,翁鹏威律师进一步完善了商事债权纠纷案件的处理方法和审查清单,为同行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他在商事债权领域的持续深耕,也将为更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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