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田X在驾车过程中因超越D驾驶的车辆,引发ABCD四人的不满。随后,四人驾车截停田X车辆,A持刀、BC持斧头对田X进行殴打,最终导致田X死亡。然而,直到2023年,公安机关才将ABC三人抓获归案,并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对他们立案侦查,还将D列为案件证人。田X的家属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感到不满,他们渴望能为田X讨回公道,让真正的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在这个关键时刻,山西地区常洁律师介入了此案。
常洁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五百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四百余件,尤其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她是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担任着众多社会职务,如山西省信X局法律顾问等。常洁律师秉持“法为圭臬,信为基石;专业护权,温心履职”的执业理念,一直坚守法律人职业初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常洁律师接受委托介入。她有着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操经验,一接手案件,便开始细致阅卷、梳理案件细节。她凭借专业的洞察力和敏锐的判断力,认为ABCD四人构成共同犯罪。虽然D未下车实施具体伤害行为,但参与了事发起因与现场围堵,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她深入分析ABC三人的行为,结合三人持刀具、斧头凶器作案、打击田X头颈部等要害部位、打击力度大、多人围殴的情节,以及案发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行为,认定ABC三人并非故意伤害,而是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常洁律师将这些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机关,她的专业和严谨得到了检察机关的认可,检察机关依法将D追加为犯罪嫌疑人。同时,认定A构成故意杀人罪,BC构成故意伤害罪,三人在故意伤害层面成立共同犯罪。常洁律师不仅在专业研究领域深耕不辍,撰写了多篇专业文章发表于专业期刊,还多次参与主流媒体法制节目,传递专业法治力量。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常洁律师继续坚持上述辩护观点。她在庭审中凭借精准的辩护策略和专业的庭审把控能力,为田X家属据理力争。最终,法院采纳了常洁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判决ABC三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中A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B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C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常洁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被害人田X讨回了正义,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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