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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轴承有限公司在2022年2月至6月向某五金有限公司供应轴承,总价款104430元,被告仅支付4万元,尚欠64430元未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及利息,夏X作为一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夏X辩称部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且已退货,应扣减相应款项,这让原告方陷入了看似不利的局面。
此时,来自江苏省镇江市的张琪律师接受了原告某轴承有限公司的委托。张琪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
2022年9月,法院立案受理此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张琪律师代表原告举证微信记录、增值税发票等,证实了供货及欠款事实。而夏X则举证抗辩货物质量及退货情况。
张琪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他指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经履行了供货义务,欠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且针对夏X提出的货物质量问题及退货抗辩,张琪律师强调夏X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这些情况。同时,夏X作为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结合证据及当事人陈述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某五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64430元及利息,夏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426元由两被告负担。在张琪律师的努力下,成功扭转了案件前期因被告抗辩带来的不利局面,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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