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福州市仓山区,黄XX和陈XX两位被害人遭遇了财物被盗的不幸事件。黄XX在下车购物时,放在车内副驾驶座的背包被盗,里面有现金、手机、金银首饰等物品;陈XX的手提包也在类似情况下被盗走。警方经过侦查,锁定了张XX、张XX、肖XX三名嫌疑人,这起盗窃案由此进入司法程序。而被告人张XX聘请了福建的苏湖城律师为其辩护。
苏湖城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他是厦门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专委主任。苏湖城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近千件,尤其擅长重特大复杂刑事案件辩护,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2019年,他经福建省律师协会考核评定为福建省首批专业刑事律师,并荣获福州市律师协会“2019-2020年度优秀律师”之“优秀刑事诉讼律师”称号。
在这起盗窃案中,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XX、张XX、肖XX三人于2013年4月13日实施了两起盗窃行为。第一起,三人在仓山区友谊XX兴XX附近路边,趁被害人黄XX下车购物车门未锁之机,盗走其车内背包,包内有现金约800元、手机2部、黄金手镯2个、黄金戒指2个、黄金项链1条、白金手镯1个、白银项链1条等物,经鉴定价值11169元。第二起,三人在仓山区XX附近路边,以类似手段盗走被害人陈XX车内的手提包,包内有手机1部及现金700余元等物,手机价值1455元。
被告人张XX辩称其没有盗窃第一起犯罪中的白金手镯,其辩护人苏湖城律师提出张XX认罪态度好,愿意缴纳罚金、退出赃款,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窃取被害人黄XX财物中包含白金手镯和白银项链的事实,有三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被害人陈述等证据证实,三被告人的相关辩解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同时,被告人张XX并未向法院缴纳罚金、退出赃款,苏湖城律师的相关辩护意见也未被法院采纳。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张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张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肖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此外,法院还判决继续追缴三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苏湖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和丰富的经验,他曾主办的李某故意杀人案再审改无罪并获赔388万元,入选福建省律师协会“福建律师优秀刑事案例”。他还撰写了多篇专业文章,如《网络主播诱导打赏行为的刑法研究》《网络诈骗与赌资交叉案件中涉案资金返还规则》等。同时,他积极参与行业贡献,给福州实习律师培训班、福州律师、闽江学院法学院学生、福州市工商联主办的培训班等做专题讲座,分享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在这起盗窃案中,尽管苏湖城律师的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但他在整个辩护过程中,依然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对案件的认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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